春節臨近,中國消費者協會特別提醒消費者,出境旅游購物要多加注意。
中消協提醒,消費者在參團時切勿只考慮價格,還要從旅行社資質、消費者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考量。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、具體行程安排、自理費用項目等內容,不要輕信旅游從業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。在旅游地購物前要事先做好功課,不要輕易委托導游或他人代理購物。
首先,新旅游法嚴禁“零負團費”組團旅游,不要輕信旅游從業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。
其次,在境外旅游購物時,對于導游的勸導、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,消費者要保持應有的警惕。在購買貴重物品前,消費者事先要做好功課,充分了解產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,避免沖動消費。購物后,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,以便事后維權。
第三,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中國消費者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用品,總值不超過5000元的,入境時海關予以免稅放行。消費者在境外旅游購物時,既要遵守當地的有關規定,也要參考入境免稅限額。
第四,一些國家和地區為鼓勵境外游客消費,對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物品實行退稅政策。目前,包括歐盟主要成員國、澳大利亞、日本、韓國、新加坡等很多國家都實行了這一制度。消費者在境外標有“GlobalBlueTaxFreeShopping”(環球藍聯退稅購物)的商店購物后,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辦理退稅。
第五,在境外旅游購物時,消費者要盡量親自參與購物的全過程,不要輕易委托導游或他人代理購物,確需導游代購時也要主動索要購物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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